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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在地口碑行銷方案」廣告主服務協議

  1. 本條款之接受與修改

    1. 『在地口碑行銷方案』廣告主服務條款 (下稱「本條款」)是達伯加共享福利店 (下稱「本公司」) 與「在地口碑行銷方案」之廣告主 (下稱您「您」) 之間,就本公司設立之 Double+平台 (下稱本平台) 所提供「在地口碑行銷方案」(下稱「本方案」) 之廣告主及創作者媒合服務 (下稱「本服務」) 所生相關權利義務之服務條款。

    2. 您須先審閱並同意Double+廣告主服務條款(以下稱「廣告主服務條款」,經您與本公司簽定購買服務。本協議始生效。

    3. 為提供您更好之本服務或基於本公司營運所需,您同意本公司得隨時變更本條款內容。倘本條款有修改或變更者,本公司在做出上述改變或修改前,在本平台相關頁面上事先公告修改的內容與生效日。若您不同意修改或變更者,得於生效日前通知本公司後即刻停止使用本服務,惟如您於生效日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者,則視為您已同意本條款之修改或變更,本公司將依照修改或變更後之本條款內容對您繼續提供本服務。

  2. 廣告主服務說明

    1. 您瞭解並同意於購買前,已透過相關頁面中之說明,瞭解本方案下所提供之功能、與創作者媒合服務之內容及費用。

    2. 本方案適合對象為:雲林地區餐飲行業之業者,您瞭解並同意如您的產品類型不符合本公司訂定之適合類別,本公司保留不接受此筆訂單之權利。

    3. 為提供您最合適的服務,本公司之產品與方案內容將會定期更新與優化,您瞭解並同意本公司保留方案內容調整之權利。

  3. 付款相關規範

    1. 在您簽約並付款後,我們會以首次訂購付款日作為年訂購週期起算日。

    2. 本公司於您提供公司統編或相關資訊並付款後,將會於三天內開立『口碑行銷系統費』之單據到您所填寫的聯絡地址,您瞭解並同意,若您因任何原因要求取消訂單並經本公司審核同意、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此訂單、或契約因故解除或失其效力,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,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。

  4. 期限及終止

    1. 除另有約定外,您與本公司間就本服務之法律關係,自您完成訂購付款成為本服務之用戶之日起生效至終止之日止,或您因故提前終止或喪失用戶資格時為止。

    2. 您完成訂購付款,並本服務開始後,您將成為本服務之正式用戶,從該日起算您的第一個月訂閱會籍(以下稱週期),一個週期的計算基準為 30 天,例,第一個週期起始日為 2021/10/2,則週期截止日為 2021/10/31。

    3. 本服務一但購買、正式服務,且您體驗已滿 14 天,並未在 14 天內提出退款需求,自第 15 天起,正式用戶即不得取消訂閱服務。

    4. 本平台將於每個週期幫您媒合三位「跨社交平台粉絲總數 1,000 人以上的」創作者,並透過系統引導創作者體驗及貼文曝光,您無需介入選人與審核的過程。如在該週期內有創作者因故無法配合體驗,本平台將會透過系統補足三位名額並確保三名網紅於該週期曝光。

    5. 本公司得因經營政策或其他考量終止本服務之提供,但應於終止前 1 個月以適當方式公告予您知悉。

  5. 特約條款

    1. 您於訂閱本服務期間,不得有利用本服務從事不法或違反「廣告主服務條款」或本條款之行為。

  6. 其他約定

    1. 本公司對您違反本條款或「廣告主服務條款」之情事(如有)如未採取任何處置或法律行動,並不表示本公司放棄該處置或法律行動之權利,亦不影響本公司將來就類似情事採取處置或法律行動的權利。

    2.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。如因本服務或本條款產生或相關之訴訟,雙方同意以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    3. 本條款部分無效時,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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